登記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企業登記程序規定》
《企業年度檢驗辦法》
登記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名稱;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相應的管理機構和負責人;
(四)有經營活動所需要的資金和從業人員;
(五)有符合規定的經營范圍;
(六)有相應的財務核算制度。
不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聯營企業,還應有聯合簽署的協議。
登記事項
名稱、住所、地址、負責人、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經濟性質、隸屬關系、資金數額
申請方式
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請:
(一) 直接到企業登記場所;
(二) 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
辦理時限
申請人直接到登記場所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當場作出登記決定,并在10個工作日內核發營業執照或其他登記證明;不能當場作出決定的,5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設立登記
辦理程序
領取《營業單位設立登記申請書》→備齊有關文件,申請設立登記→繳納登記費,領取營業執照
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文件
1、《營業單位開業登記申請書》(主管部門(出資人)蓋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主管部門(出資人)蓋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資金數額證明》(主管部門(出資人)蓋章);
4、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主管部門(出資人)出具,加蓋公章);
5、主管部門(出資人)主體資格證明;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主管部門(出資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主管部門(出資人)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其他主管部門(出資人)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6、營業單位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登記前必須報經審批項目的,提交有關部門批準文件;
7、營業單位地址的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營業單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注: 1、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設立的不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聯營企業、其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申請開業登記領取《營業執照》適用本規范。
2、《營業單位開業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資金數額證明》、《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http://qyj.saic.gov.cn)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出資人簽署或者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變更登記
經營單位改變營業登記的主要事項,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如申請人同時申請多項變更登記,可將相同的文件合并為一份。
辦理程序
領取《營業單位變更登記申請書》→備齊有關文件,申請變更登記→繳納登記費,領取營業執照
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文件
營業單位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在組建單位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后三十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
1、營業單位負責人簽署的《營業單位變更登記申請書》(營業單位加蓋公章);
2、營業單位簽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營業單位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營業單位辦理變更登記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4、營業單位變更地址的,提交變更后地址的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5、營業單位變更負責人的,提交主管部門(出資人)出具的原任負責人的免職文件和新任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填寫《變更登記附表-負責人信息》(營業單位加蓋公章);
6、營業單位變更資金數額的,提交主管部門(出資人)出具的《資金數額證明》;
7、營業單位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8、企業登記機關規定的其他材料;
9、營業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
注: 1、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經企業登記機關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的,不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聯營企業、其他從事經營活動單位的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
2、《營業單位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變更登記附表-負責人信息》、《資金數額證明》、《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http://qyj.saic.gov.cn)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營業單位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注銷登記
經營單位終止經營活動,應當申請注銷登記。
辦理程序
領取《營業單位注銷登記申請書》→備齊有關文件,申請注銷登記→領取《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
注銷登記應提交的文件
1、負責人簽署《營業單位注銷登記申請書》(負責人簽署、營業單位蓋章);
2、營業單位簽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營業單位蓋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營業單位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提交責令關閉的文件;
4、主管部門(出資人)出具的債權債務清理文件;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文件;
6、營業單位公章;
7、營業單位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注: 1、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設立的營業單位申請注銷登記適用本規范。
2、《營業單位注銷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在網上下載,也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營業單位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年度檢驗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記機關對公司進行年度檢驗。
辦理程序
企業提交年檢材料→企業登記機關受理審查企業年檢材料→企業繳納年檢費→企業登記機關在營業執照副本上加蓋年檢戳記,并發還營業執照副本
年檢應提交的文件
(1)年檢報告書;
(2)企業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營業執照副本;
(4)經營范圍中有屬于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加蓋企業印章的相關許可證件、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5)隸屬公司通過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加蓋公章);
(6)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收費標準
開業登記費每戶 300元,變更登記費每戶 100元,注銷登記不收費。
需要領取營業執照副本的,繳納工本費每份10元。
年度檢驗費50元。
咨詢方式
廣東紅盾信息網:http://www.gdgs.gov.cn
各種登記申請表格可以通過廣東紅盾信息網下載或者到各工商登記注冊大廳領